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3-010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授权于 2023 年度对人民币三十
亿元额度内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
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
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日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额度增加至人民币 80 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通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
金融机构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
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
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闲置自有资金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通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产品。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含)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
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增加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
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中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融机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
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受发行主体等原因可能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
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部相关人
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日常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至人民币 80 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通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产品,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
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购买安全性高、流通性好、中
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
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的事
项。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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